型号规格:17.5cm×9.5cm允差:±5%
包装规格:10个/袋
企业名称: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单位: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标准号: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
适用范围:供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体液、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物理屏障。
使用说明:1.打开产品包装,取出口罩,将有鼻夹一端向上,有包边一面朝外,轻拉耳带将口罩挂于双耳,应避免手部接触口罩内侧。
2.轻按鼻夹使其与鼻梁贴合,然后按住鼻夹。将口罩下端向下拉至下颌处,使折叠边完全展开。
3.整理口罩佩戴效果,使口罩能罩住使用者的鼻、口至下颌并保证口罩的密闭性。
运输贮存: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隔离火源。本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注意防水,避免阳光直射,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共同存放。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清洁、避光、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的室内。
结构组成: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由表层、中间层、底层、口罩带、鼻夹组成。
型号规格:根据临床需要,口罩设计样式为平面耳挂式的,规格为:17.5cm×9.5cm。
材质组成:表层材料为卫生级聚丙烯仿粘布、中间层材料为聚丙烯喷丝法制成的高效过滤熔喷布、底层材料为卫生级聚丙烯仿粘布、口罩带为涤纶线和少量氨纶线针织而成、鼻夹为可弯折可定型的聚丙烯制成。
性能指标:
1)外观: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
2)结构与尺寸:口罩佩戴好后,应能罩住佩戴者的口、鼻至下颌。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大误差不超过±5%。
3)鼻夹:口罩上应配有鼻夹,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鼻夹长度应不小于8.0cm。
4)口罩带:口罩带应戴取方便。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5)合成血液穿透: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后,口罩内侧面不应出现渗透。
6)环氧乙烷残留量: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7)无菌:口罩应无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