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KZB2126JXN100245
1. 招标条件
1.1 中国政府已从新开发银 行获得一笔贷 款,用于支付江西工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示范项目(17CN02)项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 款用于支付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工程项目(JXGY-XF-W01)项下的合格支出。凡来自新开发银 行成员国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1.2 受招标人信丰高新区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工程提交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0000m3/d,占地面积为30733m2(46.1亩),主要处理产业园线路板企业废水,排放的污水全部收集至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由企业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干管,经管网干管流入二期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新建HDPE污水管12534m,新建压力管4200m,污水管改造1026m,雨水管改造3626m,污水提升泵站4座,水质监测站6座;
2)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来自于新开发银 行成员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响应招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特殊施工经验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5年里至少完成了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980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的类似项目的实施。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z近3年的财务报告,或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没有要求,应提供买方可接受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作为z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
1) 每年度的净资产额均为正值,且z近3年年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 币37428万元或等值货币;
2) 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应满足不低于人民 币3742万元或等值货币的现金流要求。
3.4 项目经理:
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工程投运合格之日止无其他在建工程;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
3.5 拟派往本项目的四大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3.6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四大技术人员)都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同时还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3.7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有未决诉讼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国内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工程有效资 质证书。
注:
? 以上资格条件中的“等值外币”的折算均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 行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 “新开发银 行成员国”指“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17日 。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8日9时30分。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 币5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