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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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型的餐饮办理执照的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临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同一食品经营经营者在两个及以上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不同地点或场所分别办理许可证。食品经营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措施;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4、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代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我司主营业务:
1、公司注册:内资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集团公司注册,分公司注册;
2、材料丢失注销、地址异常注销、吊销转注销、不查账注销、无账目注销;
3、收购转让北京不经营公司,科技公司、文化公司、商贸公司、金融公司等等;
4、资质审批: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道路运输许可、文网文许可等等。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等正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正明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设备布局图与经营场所平面图;
6、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7、等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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