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和乙级两个等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工具/原料
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类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共分为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九个单项资质。
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流程
主要申报流程如下:
1.参加培训、提交申请意向;
2.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报材料;
3.通过书面审查;
4.现场审核准备;
5.通过现场审查;
6.通过审批决定,签发《保密责任书》;
7.获取资质证书。
三、资质申报综合基本条件(九个分项)
一、综合基本条件(**、乙级资质)
1.基本条件
(1)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
2.保密条件
(1)保密制度完善
(2)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5)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质申报单项基本条件(系统集成单项)
(一)**资质
1. 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 中具有**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
3.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2.5亿元。
4. 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 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 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囯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 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 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囯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