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拍卖许可证办理条件
境内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
所需材料
拍卖企业申领文物拍卖经营许可需提交材料清单:
1、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报告。
2、企业填写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3、5名文物拍卖人员填写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申报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意见”由专业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5、《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6、1000 万元币以上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股东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5名取得高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或文物拍卖人员职称证复印件(须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退休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专业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专业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会(组、站)委员及非参与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出入境审核的证明。
另:所有材料一式三份。若所聘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曾受聘于其他文物拍卖企业,需提交原受聘企业为该人员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并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应当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文物拍卖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现成的北京文物拍卖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成立时间:2022
公司情况:已经取得普通拍卖经营许可证,文物拍卖经营许可证,接手即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