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益慈善基金会可以转让吗 具体怎么操作
北京慈善基金会是可以转让的 具体的操作细节 请致电 祁尧莉 18101077268
办理慈善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有的为业务机构,聘有专职的科学研究和服务人员,在某些领域从事活动。
通常只是一种慈善捐赠组织或非营利社团。基金有的来自个人遗产或赠品,
有的是工商企业或家族捐款,有的是连续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