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前加计扣除。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以上两个比例。二、关联方的处理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三、相关合同的处理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四、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留存备查以下资料:(一)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立项的决议文件;(二)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四)“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五)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六)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五、委托境外个人不得加计扣除本通知所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本事务所执业人员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随时了解掌握有关较新税收政策法规和会计准则、会计知识以及相关的规定。事务所具有人员年轻化,知识层次高,知识结构新,业务能力强的特点。主要专.业人员都是从事多年的审计、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会计咨询、法规咨询等业务。能为客户提供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之服务。本事务所有精通大型集团公司的审计、税务服务人才有精通有房地产行业的审计、税务服务人才有精通高新技术企业的审计、税务服务人才有精通金.融企业的会计、税务服务人才有精通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税务服务人才。企业登记注册及后期一条龙服务(一)工商代理1)北京各类公司注册(内资、外资、合资、独资、集团公司)、(外资海外)香港公司注册2)代.办公司年检、年审、股权转让、廷期、注销3)各类公司变更事项(二)会计代理1)为新企业建帐、记账、设计企业财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分析;2)为各类企业整理旧账、查账;3)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财务总监、财务策划、内部审计;4)其他会计、财务咨询服务。(三)税务代理1)代.办国税、地.税登记、变更、注销;2)代理企业申领票;3)代理税务申报,零申报,逾期补报;4)审查纳.税情况,用足税务优惠政策,选择纳.税较佳方案;5)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年审验证手续;及常年税务顾问;6)进出口权办理,代理进出口退税业务(四)审计验资1)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证报告;审查企业公计报表,出具审计报表2)代.办公司注资增.资。